2024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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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8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镇江九华锦江国际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8日

至2024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手续: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电话:0511-85307708

4、传真:0511-84566603

5、邮箱:zhengquan@hengshun.cn

6、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镇江九华锦江国际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6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话:0511-85307708

传真:0511-84566603

联系人:魏陈云、李雪芳

邮箱:zhengquan@hengshun.cn

2、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