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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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2024-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4-068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对“广州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612,58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2,861,457.6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1,309,777.9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1,551,679.73元。截至2021年2月10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会计师已于2021年2月10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65002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广州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项目存在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28,300万元,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按照合同付款节奏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从而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及质保金等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广州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进行结项。

在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把控采购等环节,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尚需支付部分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时支付。支付后剩余的募集资金预计为1.54亿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4-069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33.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2024年5月21日,公司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53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5月24日,公司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5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32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4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9月4日,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3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11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11月8日,公司完成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1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90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2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8.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0,691,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