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
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公司在复核前述公告时发现部分内容列示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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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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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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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1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18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10,070,216股的比例为0.62%,购买的最高价为19.39元/股、最低价为18.20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60,242,194.3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8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10,070,216股的比例为0.62%,购买的最高价为19.39元/股、最低价为18.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242,194.3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