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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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2024-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4-059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周振、陆万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要求公司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收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对《警示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研讨,同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警示函》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广东证监局所下发的《警示函》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讨,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警示函》主要内容、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履行审议和信披程序

禾信仪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容包括“在广州建设综合服务运营管理总部,在全国10个主要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周边地区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保服务”。2022年9月7日,公司讨论确定将“服务网络建设从10个城市拓展到全国各地”,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明显超出10个主要城市覆盖范围。以上变化涉及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但公司未将相关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披露变更原因及保荐机构的意见。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4号)第三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上,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存在理解上的偏差,认为募集资金的支出拓展到全国各地综合服务网络建设,符合该募投项目的设计初衷(在全国10个主要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周边地区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保服务,完善国内市场网络布局,提高国内市场销售服务能力),不构成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从而导致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的不规范行为。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公司已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公司进一步明确将“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10个城市拓展到全国各地系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营销网络体系实际情况作出的,有利于公司完善国内市场网络布局,提高国内市场销售服务能力,扩大品牌影响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除营销网点建设的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该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责令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案例,进一步深入理解募集资金使用规则。对于重要事项,尤其是调整变化事项,加强与监管机构、中介机构等专业人士沟通交流,防止因对规则理解偏差所导致不规范情形的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后续持续规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禾信仪器在2023年存货跌价测试过程中,对相关参数取值使用同行业平均水平,偏离了公司实际经营水平,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经测算,公司2023年年报少计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137.22万,多计净利润137.22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基于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处于战略调整阶段,存货跌价测试的部分参数尚不成熟和稳定,因此2023年存货跌价测试取值考虑使用同行业平均水平以减少相关影响。2024年,随着公司战略调整的推进,影响存货跌价测试的关键参数逐步趋于稳定。

上述存货跌价计提事项影响金额约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1%,未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形成重要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第二十九章“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企业不需要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当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自身相关参数,于2024年第四季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持续评估,并根据存货跌价测试结果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

整改部门:财务部

整改期限: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后续持续加强财务管理。

二、整改总结

针对《警示函》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启动了内部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深刻的检讨与反省,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和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募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以本次现场检查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