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6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聂卫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4年9月5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9,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29%,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374.96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受股票交易窗口期及资金规划等因素影响,实际增持金额暂未达到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聂卫华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聂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595,76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1%;同时聂卫华先生控制的上海科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科容”,聂卫华先生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61.47%的出资份额)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57%;聂卫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贾维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442,14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2%。聂卫华先生和贾维银先生合计控制公司39.80%的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增持计划已完成。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聂卫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6,626股,合计增持金额1,511.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聂卫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6,463股,合计增持金额1,125.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9,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29%,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374.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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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聂卫华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
2024年11月19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数5,801,305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1.90元;聂卫华先生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获配20,000,023.12元,获配725,164股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受股票交易窗口期及资金规划等因素影响,实际增持金额暂未达到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7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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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聂卫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莉丽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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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涛、杨华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