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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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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清算公告

2024-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7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全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清算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向公司除蜀道集团、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395,76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9%,要约收购价格为4.55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

截至2024年12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27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为77,4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038%。蜀道集团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蜀道集团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6,314,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636,314,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蜀道集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将于近日办理。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

收购公司股份结果

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达股份”或“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27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为77,4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038%。

●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向公司除蜀道集团、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395,762,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9%,要约收购价格为4.55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

截至2024年12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一四川信托一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持有名嘉百货信托计划100.00%的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100,00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2%。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蓉城5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0个信托计划合计共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向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要约收购于2024年11月4日起开始实施。

2、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16日及2024年11月23日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4、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每日公告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情况。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24年12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户数为27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77,4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038%。收购人蜀道集团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