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京华激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海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委员会认为:沈海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调整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孙建成先生、沈海鸥先生、田园女士组成,沈海鸥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由田园女士、沈海鸥先生、钱坤先生组成,田园女士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孙建成先生、刘守先生、沈海鸥先生组成,刘守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京华激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海鸥:1979年生,男,硕士,助理经济师。历任杭州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副主任、业务部主任、副秘书长;现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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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
2、邮政编码:312000
3、联系电话:0575-88122757
4、传真:0575-88122755
5、电子邮件:Web@sx-jhjg.com
6、联系人:孙晓东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志峰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京华激光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沈海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沈海鸥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接替沈志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海鸥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认为:沈海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海鸥:1979年生,男,硕士,助理经济师。历任杭州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副主任、业务部主任、副秘书长;现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亦将因此而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授权金额: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理财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种类
委托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4、购买期限
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6、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