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66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履行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减少至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海益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4年12月3日,海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至40,000,000股,持股比例下降至5.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76210086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新和居小区4号楼1层10号商铺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环北路2135号同城国际 小区F31栋4楼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秦虎
成立日期:2011年6月3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海益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3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海益投资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海益投资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海益投资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海益投资在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0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减持后海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5.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海益投资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海益投资在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减持后海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下降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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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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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东无一致行动人。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海益投资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益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海益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海益投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地矿业
股票代码:601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新和居小区4号楼1层10号商铺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环北路2135号同城国际 小区F31栋4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00%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本公司内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宝地矿业的权益减少。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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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76210086R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新和居小区4号楼1层10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秦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1年6月3日
营业期限:2011年6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吴小英持股30%、秦虎持股26.67%、谢建芳持股23.33%、王爱红持股2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环北路2135号同城国际 小区F31栋4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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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安排、公司股价、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除上述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0%,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海益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3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海益投资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海益投资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海益投资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海益投资在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0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减持后海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5.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海益投资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海益投资在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减持后海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下降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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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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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已于2024年3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34,160,000股股份被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85.4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7%。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4年6月27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宝地矿业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00 股,即不超过宝地矿业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间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0月17日。
2024年10月17日,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年10月18日,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0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8,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0股;其持有上市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从6.50%下降至5.50%,变动达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000,000股。
2024年11月4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宝地矿业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00股,即不超过宝地矿业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000,000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从5.50%下降至5.00%,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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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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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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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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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4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 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65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海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益投资”)持有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海益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即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目前仍处于减持计划期内,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 海益投资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2,9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7.35%,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海益投资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4,16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85.4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7%。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海益投资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940,000股股票已办理完毕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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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益投资确认,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存在后续质押的计划。海益投资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益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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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东无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