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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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5、7-1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1-5、7-9、1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2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韩德功
联系电话:057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IR@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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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 2024-10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3年2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53号),要求公司对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说明。
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关注函进行了逐项回复。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4年5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78号),要求公司就问询函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对问询函进行了逐项回复。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因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陈永夫、夏俊清、韩德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认真开展总结并按时报送整改报告,不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 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 2024-09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泰运”)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1,598,272股的股票,认购总金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永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泰秦唐”)向公司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永泰投资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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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皆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永泰投资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永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永泰投资本次认购永泰运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永泰投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永泰投资基于永泰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所认购的股份因永泰运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锁定约定。
3、陈永夫先生与永泰秦唐持有公司的3,855万股股票尚在首发锁定期内,全部属于限售状态。
4、永泰投资进行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及其关联方向永泰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永泰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9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与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46元,共计募集资金79,104.6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36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737.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预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4,567.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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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NRA332006271013000809791账户期末余额为0.44元。
注2: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1,427.72万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010122001164540;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余额为3,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三个月,到期日2024年11月15日,利率1.00%-2.45%。(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0010122001164540;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余额为4,000.00万元,存款期限六个月,到期日2025年2月14日,利率1.00%-2.45%。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第一次变更:“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1)变更内容: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0,854.83万元,调整后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拟变更为用于新增的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天津)100%股权募投项目。
(2)变更原因:由于前期集装箱运输船舶、化工品罐式集装箱等化工装备价格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考虑到恢复正常市场秩序后,相关装备价格可能下降,公司经审慎评估后,为避免相关风险,拟在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缩减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投资规模。同时,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17,180.00万元收购永泰运天津100%股权,以取得其优质的危化品仓储资源和发展用地。
2、第二次变更:“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1)变更内容: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3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同意将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中的1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润”)100%股权和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一方面公司拟以5,000万元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另一方面对于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对绍兴长润增资,绍兴长润对其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
2、同意将募投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永泰),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香港,实施内容由购买1艘化工品集装箱运输船舶及27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变更为购买500个化工品罐式集装箱。
(2)变更原因:
1、由于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解决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对危化品仓储资源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问题,公司积极挖掘更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公司拟做出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拟变更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规划逐步建成甲、乙、丙类危化品仓库及配套建筑物,丰富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扩展延伸危化品仓储资源规模和用途。
2、香港永泰主营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及全方位的物流服务。随着香港永泰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化工品罐式集装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亟需追加购置化工品罐式集装箱以支持业务发展。经审慎考虑后,公司拟做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拓展并完善海外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业务的网络布局,进一步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增强海外客户粘性。
3、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新增:“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1)新增内容: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向孙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永泰运(湖北)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湖北)”,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同时,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调整为凯密克、永泰运(湖北)(凯密克持股100%),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宁波调整为宁波、宜昌,并同意由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凯密克增资,凯密克再对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事项重新进行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凯密克增资,其中,凯密克以2,000万元对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实缴完成后,永泰运(湖北)注册资本2,000万元,凯密克持有永泰运(湖北)100%股权。
(2)新增原因:“物流运力提升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购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特殊用途专业运输车辆等物流运力,招聘并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调度员队伍等,丰富运输业务种类,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与综合能力。公司自上市以来,结合危化品运力审批情况、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并于2024年4月由全资子公司凯密克成功中标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电子级硅烷气运输服务”。根据当地危化品运力属地审批监管政策及相关业务合同约定,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在宜昌设立永泰运(湖北),并采购相应运输车辆来具体实施该项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部地区的道路运输服务能力与资源覆盖能力。同时,为了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永泰运(湖北)作为“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应由宁波调整为宁波、宜昌,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向凯密克增资,凯密克再对永泰运(湖北)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本金部分)7,00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10,000.00万元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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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尚在建设期,实际投入金额小于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2:产生利息收入形成
注3: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导致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注4: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支付的尾款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净利润提高,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测算。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属于信息化系统建设,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信息化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无法直接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主要为收购土地、厂房及标的持有的稀缺危化品仓储经营资质,并由此协同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环节的自有资源和外部资源,提升交易标的经营效益,无法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为收购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并申请取得稀缺的危化品仓储经营资质,丰富公司危化品仓储资源,增加危化品仓库库容,无法单独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830.9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的净额1,427.72万元以及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7,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59%,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前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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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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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1-9月“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际效益系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次月(2024年5月)至9月期间产生的效益,2024年5月至9月为T+3年前5个月;2024年1-9月前述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