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4-038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
● 投资金额:动态总投资39.64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受国家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经营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建成后盈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市场变化、工程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保障电力稳定供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公司出资设立内蒙古北联电辉腾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目前,本项目已获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二)本次投资事项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北联电辉腾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巴音路29号察哈尔右翼中旗水投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内蒙华电拟根据持股比例及工程进度向建设主体拨付资本金,最终注册资本金以本项目投资总额的20%确定)
4、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
项目建设主体:内蒙古北联电辉腾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内容
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西北处的广益隆镇境内,项目规划810兆瓦的风电项目及150兆瓦的光伏项目。项目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以220千伏线路接入察右中500千伏变220千伏侧。
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动态总投资39.6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的资金拟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4、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
5、项目效益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按照上网电价0.225元/kWh(含税)测算,风电利用小时按2529.73小时,光伏利用小时按1450.57小时进行测算,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7.96%(税前)。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清洁新能源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增加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提高清洁能源发电市场竞争力。
(二)本项目资本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项目存在发电量无法全部消纳、项目上网电价下调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扩大,公司将积极跟踪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加强电力供需形势研判,及时调整定价策略,防范市场风险。
(二)项目建设总投资变动风险。
项目总投资系按现有规划条件及市场行情初步估算,受市场变化、工程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具体投资额度及配套筹融资方案、具体实施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精细化管理,过程考核,合理控制各项费用,积极推动如期投运。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内蒙华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发展质效,注重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特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一、聚焦能源保供,提升公司经营质效
公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上市公司,深刻总结上市30年来的宝贵经验,突出高质量发展和能源保供两大主题,采取有力措施固本强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内在价值,强化治理水平确保规范运作,火电、煤炭、新能源三足鼎立、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更加清晰,并在多变的经营形势下,稳住了生产经营的大局,保持了业绩攀升的态势,延续了回报股东的能力。2024年,公司计划完成发电量599.35亿千瓦时,煤炭产量力争完成核定产能1,500万吨,计划完成售热量1,917万吉焦。截至前三季度,公司已实现利润总额32.06亿元,同比上涨7.60%,实现归母净利润24.69亿元,同比上涨13.08%。公司将在确保能源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着力提升能源供应能力,奋力担当能源保供的基石。火电产业要坚持外稳电价、内降成本,进一步强化效益发电、效益调煤、效益用电。煤炭产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产达产,持续压降吨煤生产成本,抢抓现货市场机遇,提高销售价格,全力以赴争取更多利润空间。新能源产业要切实抓好存量机组设备改造提效,新建项目要应投尽投、能投早投,确保利润增长与电量增长相匹配。同时,积极拓展供热市场,有效整合热力资源,挖掘拓展供热综合价值。
二、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厘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管理边界,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在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依规推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积极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合理搭配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实现董事会专业经验的多元性和能力结构的互补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科学合理设定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及目标,将经营目标、考核评价和薪酬水平紧密结合,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薪酬。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市场认同
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发挥好各部门协调作用,采取电话、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网络交流会、集中路演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加强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增加公司透明度,树立内蒙华电良好市场形象,提振股东投资信心。落实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工作机制,在年报、季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灵活运用现场直播、视频录制、文字互动等手段,使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独立董事参加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开展互动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定期举办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广泛邀请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行业分析师、媒体机构等相关方参加,充分展示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战略等情况。
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公司发展特点开展高质量信息披露,持续优化披露信息的可读性和有效性,丰富投资者沟通方式,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项目获取和经营业绩等信息,吸引更多中长期投资者,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重视合理投资回报,分红派息持续稳定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着对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秉承股东权益最大化宗旨,公司分别于2016年、2019年、2021年制定了公司2016至2018年、2019至2021年、2022至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回报规划每三年一个周期,跨度9年时间,充分展示了公司合理、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自股东回报规划实施以来,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45.28亿元,得到资本市场的充分认可。
公司将随时关注资本市场表现,提升处理应对资本市场复杂情况的能力,提高反应速度、决策效率和执行效率,多措并举长期保持盈利水平,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现金分红等多种方式优化股东回报,同时加强与行业分析师定期互动,拓宽分析师覆盖范围,及时跟进深度研究报告的发布情况,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五、提升市值管理水平,促进价值合理回归
公司时刻关注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情况,适时运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减持等手段,引导价值合理回归,助力公司良性发展。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1月20日期间,控股股东基于对内蒙华电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启动内蒙华电股份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2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3.9元/股。2024年1月19日,控股股东完成本次增持计划的全部承诺,并承诺在未来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资本市场对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反馈积极,有效提振了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信心。2021年年末,公司市值为257.16亿元,截止2024年9月末公司市值为313.29亿元,增幅21.83%。市值的大幅提升离不开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持续强化的市值管理、优秀的投资者关系维护,以及连年高比例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稳定投资回报和强劲投资信心。公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型发电企业,将始终致力于推动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市场价值和内在价值的高度统一。
未来,公司将在各股东方强有力的支持下,抢抓市场机遇,加快转型步伐,坚持质量与效益并举原则,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经营质效、注重投资者回报为工作重点,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精益经营管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职责,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六、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当前的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制定的计划方案,所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4-037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于2024年12月05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董事9人,实到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38号公告。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因公司董事王珍瑞先生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2021-2023年任期考核结果及任期激励收入分配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因公司董事王珍瑞先生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前审阅了该议案,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39号公告。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4-040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于2024年12月05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3人,参加表决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察右中旗灵改配置新能源项目的议案》。认为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议案》。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经理层成员2021-2023年任期考核结果及任期激励收入分配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2024-04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3日
至2024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24日、2024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8:30-17:30。
(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不晚于2024年12月20日送达。)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证券与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邮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222388
邮箱:nmhd@nmhdwz.com
传真:0471-6228410
联系人:阿力亚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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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