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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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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相关销售协议,自2024年12月6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夏银行为销售机构,具体基金为: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8,B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9);

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鑫;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0,B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1);

太平恒久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久纯债;基金代码:010476)

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基金代码:007545);

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睿纯债;基金代码:009118);

太平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兴纯债;基金代码:014055)

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基金代码:017563)

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A类份额:009087,C类份额:009088,D类份额:021597)

太平恒庆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恒庆利率债;A类份额:022639,C类份额:022640)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业务范围

2024年12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夏银行相关渠道办理上述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销售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华夏银行有关规定,并与华夏银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及固定扣款金额。

太平日日金、太平日日鑫、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太平恒久纯债、太平恒睿纯债、太平恒兴纯债、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太平恒庆利率债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各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准(含申购费),华夏银行可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各基金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以华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华夏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华夏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相关基金(在该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情况下)的赎回业务。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事宜应遵循华夏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本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华夏银行申请办理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

1)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8,B类份额基金代码:003399);

2)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日日鑫;A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0,B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31);

3)太平恒久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久纯债;基金代码:010476)

4)太平恒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安三个月定开债;基金代码:007545);

5)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睿纯债;基金代码:009118);

6)太平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兴纯债;基金代码:014055)

7)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基金代码:017563)

8)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A类份额:009087,C类份额:009088,D类份额:021597)

9)太平恒庆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太平恒庆利率债;A类份额:022639,C类份额:022640)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单一投资者转换转入后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转换转入申请。

4、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5、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2、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8-8699或021-61560999

公司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敬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上述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对于处于基金募集期、封闭期、暂停申购等特殊期间或有其他特殊安排等的有关规定敬请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本公告凡涉及在华夏银行办理认购、申购、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华夏银行的具体安排和规定;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董事长的相关信息

3.离任董事长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备案程序。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