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51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迎辉先生召集。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52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政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其拥有较强的实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54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铜、黄金、白银期货合约,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风险等级较低,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套期保值是有色金属企业规避价格风险的基本应用工具。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存在必要性。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根据全年金属计划产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上限,并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2、交易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4、交易品种: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铜、黄金、白银期货合约;
5、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6、资金来源:使用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风险起到了保障作用。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建立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风险等级较低,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信用风险:商品期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系统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法律风险:开展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管理。
6、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业务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合规合法操作;不断加强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53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8人,注册会计师2,5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
业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671家,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讯和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永江,201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冀少军,2024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首次注册时间2016年6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金华,200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近三年,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1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4万元,较上年下降1.69%,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1万元,较上年下降4.65%。系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1年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邀请招标,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其拥有较强的实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55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4年12月27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垣曲县东峰山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垣曲县东峰山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查验。传真或信函应在2024年12月24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薛宁 吴霄
(2)电话:0359-6031211 传真:0359-6036927
(3)电子邮箱:ztsjtssb@163.com
6、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7”,投票简称为“北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和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 3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