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2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年8月28日,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在债权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3、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7,33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剩余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089870),并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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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19号)《关于核准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定向精选高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家投资机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20,548股,每股发行价格3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999,974.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021,151.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978,823.1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110Z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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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伏异质结(HJT)高效电池片用PECVD设备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