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9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
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增加“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对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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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了“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53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变更使用用途,将用于新增募投“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仍为优利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05.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新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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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增加投资额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募投项目为“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本项目投入具体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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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801万元,其中本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370.34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430.66万元。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为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和市场应用面,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本项目总投资额将由8,034.58万元增加至11,034.58万元。公司拟增加3,000万元的投资金额,其中,追加投资募集资金1,430.66万元,剩余部分1,569.34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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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研发情况和投资进度,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上述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是由多个子项目构成,部分子项目需要在前期项目成果基础上面持续进行升级研发,相关子项目投入发生时间点较晚,导致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
2、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增加主要由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而增加的人员费用,公司需要不断进一步引进更多高端优秀人才,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为公司产品升级迭代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提供支持。
结合本项目目前的实际研发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在本项目实施主体及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经公司与研发部门谨慎研究论证,拟增加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额并调整实施进度。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积极沟通协调所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上述事项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和科学安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有关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8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90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12月3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正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和科学安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有关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