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5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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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3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6,772.01万股(含)且不超过13,544.02万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2024年12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4,8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最高价格4.3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75元/股,回购均价3.7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50,965,967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预计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94,882,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8,552,848 股变更为11,613,670,848股。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宜,详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02)。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94,882,0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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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94,882,000股,其中本次注销94,882,000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并及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