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2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4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1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本次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9:00一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动力谷F区2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sid@tqcc.cn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苗妙 电话:0731-22504022

邮箱:sid@tqc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3”,投票简称为“天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深交所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补选彭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彭为先生当选为公司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职工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选举完成后监事会成员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职工监事占监事会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彭为,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90年10月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天桥起重结构一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2021年3月起任天桥起重结构一车间主任、分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彭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及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职工代表大会已完成职工监事补选),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春雷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4年12月4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聘任张薇薇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张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武利冲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郑正国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4:30在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变更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前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原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专业性、独立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慎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

2.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工作要求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定价。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期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5年审计服务,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原因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专业性、独立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慎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有关事宜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表示认可,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审计机构是为了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变更理由恰当,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薇薇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其任职资格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薇薇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张薇薇女士承诺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动力谷

邮政编码:412000

电 话:0731-22504022

电子信箱:sid@tqcc.cn

二、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波先生为副总经理、武利冲先生为总工程师(简历均附后),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郑正国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薇薇,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8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薇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波,男,中国国籍,汉族,1982年12月出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机械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工程师。历任中车长江集团株洲车辆厂工程设计部机械工程师、工程工艺所机械工艺师;2010年进入天桥起重,历任技术中心机械工程师、设计所所长,轻量化起重设备项目组负责人。2022年2月起任公司销售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武利冲,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83年11月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党代表、株洲市认定高层次C类人才、中国重型机械行业科技创新杰出青年、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中层骨干人才。历任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助理、研发工程师,湖南天桥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主管,公司数字化研发中心副主任。2023年8月起任公司数字化研发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武利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人数部分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