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11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和2024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4年8月6日和2024年9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
2023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回购实施期间,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9,518,24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5.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912,839.0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股份数量为5,862,5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24%,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号为089945****。
2.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586.36万股,受让价格为2.31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54.5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2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8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2.31元/股调整为2.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4年10月17日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人数72人,实际认购份额为13,190,625份,认购资金总额为13,190,625元,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862,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所涉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实际控制人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2.公司董事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监事王侦彪先生、邴黎明先生,财务总监伍小云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以上参与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其他权利。因此,本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
4.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提案时,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关联股东均进行回避表决。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均将回避表决。
6.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彭惠女士、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王侦彪先生、邴黎明先生、伍小云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此外,徐海明先生、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王侦彪先生、邴黎明先生、伍小云先生还参与了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头部狼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头部狼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仍存续的“领航系列”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