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52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同杨淀昇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同杨淀昇”)
● 本次担保金额:同杨淀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房产”)的全资子公司。同杨淀昇与交通银行杨浦支行签订了《开立担保函合同》,保函额度为不超过60,858,505.02元,同济房产为该保函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60,858,505.02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同杨淀昇开发的青浦区朱家角项目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依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印发的沪建建管联(2022)6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的通知》,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担保金额不低于签约合同价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为保障朱家角项目的建设开发,公司全资孙公司同杨淀昇与交通银行杨浦支行签订了《开立担保函合同》,保函额度为不超过60,858,505.02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房产与交通银行杨浦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担保函合同提供担保。
(二)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6月25日,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10、2024-028)
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2024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保证担保总量23.43亿元,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8.43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决定担保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进行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截至2024年9月30日,同杨淀昇资产负债率为64.31%。同济房产本次为同杨淀昇提供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同杨淀昇的担保余额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同杨淀昇的担保余额60,858,505.02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同杨淀昇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D45C0R5Q
成立时间:2023-11-01
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10层F区1067室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6600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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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本次开立保函担保方式为同济房地产提供阶段性担保,待朱家角项目具备条件后转为在建工程抵押,与本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合计抵押率不超过60%,保函额度在确保已完成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后,方可撤销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保。
担保金额:60,858,505.02元。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以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杨淀昇向银行申请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房产为该笔保函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项目正常运行,并依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同杨淀昇目前经营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作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59,360.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0%,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