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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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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董大伟先生、杨晓东先生,独立董事陈丽洁女士、周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支持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公司的控制权,上述董事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事项

公司非独立董事董大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股东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让渡董事席位,其推荐的非独立董事杨晓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董大伟先生和杨晓东先生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12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晓东先生通过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晓东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大伟先生和杨晓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董大伟先生和杨晓东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辞职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陈丽洁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高级法律顾问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周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高级技术顾问职务。

陈丽洁女士和周强先生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12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丽洁女士和周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丽洁女士和周强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鉴于独立董事陈丽洁女士和周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过半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丽洁女士和周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丽洁女士和周强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董大伟先生、杨晓东先生、陈丽洁女士和周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向董大伟先生、杨晓东先生、陈丽洁女士和周强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董事张帅、刘方园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集团”)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公司非独立董事董大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股东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让渡董事席位,其推荐的非独立董事杨晓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集团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郑波先生、张尼先生和阳元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提名郑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阳元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集团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独立董事陈丽洁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高级法律顾问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周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高级技术顾问职务。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集团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陈岚女士和穆铁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提名陈岚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穆铁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郑波先生、张尼先生和阳元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若郑波先生、张尼先生和阳元江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2。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陈岚女士和穆铁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郑波先生简历

郑波,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国际金融方向)硕士。1994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干事;1994年12月至1996年3月,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会计;1996年6月至2001年1月,历任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01年1月至2016年3月,历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财务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总会计师;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历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8年9月至2024年1月,历任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年12月至今,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现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尼先生简历

张尼,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博士研究生。2007年7月至2016年10月,历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工程师、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室主任;2016年10月至2022年12月,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研发中心主任、副所长、所长;2022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主任,现任产业规划部主任。

张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阳元江先生简历

阳元江,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贵州大学电子科学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本科。1994年7月至2007年7月,历任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4年1月,历任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7年4月至2021年7月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任彩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历任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主任。

阳元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阳元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岚女士简历

陈岚,女,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博士。2006年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中国科学院EDA中心主任。现任中科芯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岚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穆铁虎先生简历

穆铁虎,男,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2003年7月至今在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目前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穆铁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穆铁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53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2: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20日下午16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ir@empyrean.com.cn),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雪丽

2、联系电话:010-84776988

3、联系邮件:ir@empyrean.com.cn

4、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69

2、投票简称:九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54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集团”)策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有4名董事辞职,若中国电子集团提名的5名董事候选人(包括补选1名在策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前已辞职的中国电子集团推荐的董事)均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最终情况以股东大会选举结果为准,届时将由公司律师对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本次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不涉及股份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九天”或“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股东持股及董事会成员拟发生变更的情况,经审慎判断,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认定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及其下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1、中国电子集团

2、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3、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二、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背景

为加快打造EDA等集成电路核心优势能力,解决国家产业瓶颈问题,尽快形成对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支撑作用,中国电子集团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经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充分沟通及协商,公司股东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推荐董事杨晓东,独立董事陈丽洁、周强等同意通过让渡董事席位等方式支持中国电子集团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发挥中国电子集团资源优势,对接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央企单位及有关行业力量,进一步在关键标的投资、国家项目承担、产业政策争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帮助华大九天尽快解决在资金、技术、团队、政策等方面的发展需求,助力华大九天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世界一流EDA企业。

2、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原因系董事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董大伟、杨晓东,独立董事陈丽洁、周强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大伟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晓东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陈丽洁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高级法律顾问职务;周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拟担任公司高级技术顾问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024年12月9日,华大九天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将中国电子集团提名的郑波、张尼、阳元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国电子集团提名的陈岚、穆铁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若上述中国电子集团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被选举为公司董事(以下简称“本次董事调整”),则华大九天11席董事中6席系中国电子集团提名。

3、公司控制权的认定

(1)持股比例及其表决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电子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有限”)、其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投”)持有华大九天184,900,804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4.06%,具备否决华大九天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的条件。

(2)董事会成员选任及公司经营管理

如上述,若中国电子集团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选举为公司董事,则华大九天11席董事中6席系中国电子集团提名,中国电子集团提名并当选的董事达到华大九天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可以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并通过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董事调整前后,中国电子集团对于华大九天的管理变化

本次董事调整后,华大九天将在财务处理上纳入中国电子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作为中国电子集团并表企业管理。同时,中国电子集团内部拟将华大九天由战略参股企业调整为控股企业进行管理,并适用中国电子集团关于控股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

据此,本次董事调整后,中国电子集团将成为华大九天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控制权拟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制权拟变更后,在充分尊重公司独立性的前提下,中国电子集团将依托自身在产业布局、资源获取、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资源导入等为公司业务发展赋能,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促进公司与中国电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市场拓展、技术合作、产业链资源整合、公司治理及其他多个领域的协同性,以增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而提升公司价值及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同时,中国电子集团还将充分发挥自身资金优势、产业优势等,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产业投入及支持,包括业务导入、投资并购资源和资金支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协调地方政府关系等,继续支持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竞争实力。

2、本次控制权拟变更后,华大九天将在财务处理上纳入中国电子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中国电子集团内部将华大九天由战略参股企业调整为控股企业进行管理。

3、公司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比较分散,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述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22%、17.63%、12.84%、8.88%和7.67%,上述股东中没有任何一个股东能够单独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若中国电子集团提名的5名董事候选人均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被选举为公司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电子集团。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