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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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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被担保人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公司”、“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债权本金2亿元人民币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公司已实际为常州亿晶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94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21亿元人民币,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内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合并报表内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供应链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68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发生担保时,对常州亿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7、2024-009。)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签订《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常州亿晶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自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止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最高债权本金2亿元人民币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748721887W

(三)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四)法定代表人:刘强

(五)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整

(六)成立日期:2003年05月07日

(七)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常州亿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科技”,为政府持股平台。2024年11月27日,金沙科技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变更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胡婧,金沙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持有常州亿晶14.29%股权。

(九)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亿晶光电

被担保方:常州亿晶

债权人:江苏银行常州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2亿元人民币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授信业务

担保期限:自《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金沙科技持有14.29%股权,属于对企业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常州亿晶的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相关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常州亿晶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总额为30.21亿元人民币,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9.66%,其中公司对外担保除为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全椒椒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796,574,686.00元人民币担保,剩余对外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公司担保余额为14.94亿元人民币,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9.2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