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2024一04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4一04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2024年8月2日,天职国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此事件可能影响公司2024年财报审计工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总部位于北京,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首批获准可从事金融相关业务审计及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事务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6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松林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新宇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海啸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拟聘任的信永中和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谈判确定。2024年度平高电气合并审计费用共计17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3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了2022年、2023年审计服务,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聘任期内,天职国际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2024年8月2日,天职国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此事件可能影响公司2024年财报审计工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需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8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一17:3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375-3804064,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4一04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2024一043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9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关联董事孙继强、张国跃、徐光辉、赵建宾、樊占峰、刘克民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4一04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434,449.5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34,937,724.0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61,864,512.1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履行央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56,921,3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3,981,389.96元(含税),现金分红数额占2024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24-047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继强、张国跃、徐光辉、赵建宾、樊占峰、刘克民回避表决,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吕文栋、孙丽、何平林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关联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发生109,462万元,关联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发生60,186万元,关联出租发生1,263万元,共计170,911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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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2024年3月,平高集团持有的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储能科技”)股权转让至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气装备储能科技”),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电气装备储能科技,中国电气装备储能科技为中国电气装备其他所属公司,平高集团储能科技相关关联交易均并入中国电气装备其他所属公司。
2.2024年6月,公司董事徐光辉担任上海电气输配电董事,上海电气输配电成为公司关联方。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25年关联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预算总额234,500万元,关联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预算总额139,000万元,关联出租预算总额2700万元,关联承租100万元,共计376,30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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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随着电网建设持续推进,公司预计2025年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需求量及销售合同会进一步增加(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预计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1、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气装备”),成立于2021年9月23日,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1256、1258号1618室。法定代表人:李洪凤。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电气装备持有公司41.42%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其主要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高集团”),成立于1996年12月20日,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西三街39号3B栋。法定代表人:孙继强。注册资本:391,031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工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国电气装备持有平高集团100%股份,平高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3、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西电集团”),成立于1993年01月30日,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B座,法定代表人:韩兵,注册资本:600,000.00万元。经营范围:电器机械及器材、机械电子一体化产品、电子通信设备(除专控)、普通机械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电站、电网成套工程的承包;房屋及设备的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除法律法规的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电气装备持有中国西电集团100%股份,中国西电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4、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西电”),成立于2008年04月30日,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A座,法定代表人:赵永志,注册资本:512,588.2352万元。经营范围:输配电和控制设备及相关电器机械和器材、机械电子一体化产品、电子通信设备、普通机械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研究、服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公司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内外电网、电站成套工程的总承包和分包,及其他进出口贸易;商务服务和科技交流业务;房屋及设备的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除法律法规的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电气装备持有中国西电51.87%股份,中国西电为公司关联方。
5、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许继集团”),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西三街39号3A栋,法定代表人:韩书谟,注册资本:319,039.5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标准化服务;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金属矿石销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电气装备持有许继集团100%股份,许继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6、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许继电气”),成立于1996年12月26日,住所: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法定代表人:李俊涛,注册资本:101,900.9309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配电网自动化、变电站自动化、电站自动化、铁路供电自动化、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设备、电力管理信息系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电能计量设备、智能仪表、开关及开关柜、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电源设备、智能充换电设备及服务、新能源并网及发电设备、储能系统、直流输电换流阀及大功率电力电子设备、直流场设备、电力通信设备、变压器、电抗器、消弧线圈、互感器、箱式变电站、特殊作业机器人、无人机、消防设备、煤矿井下供电系统自动化设备及其他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工程施工、安装、检修、试验及工程承包;电力技术服务;承办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低压电器生产经营;电子机械加工;电力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各种高空作业车、特种作业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服务;电力工程咨询;工程勘察;电力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及专业承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中国电气装备持有许继电气38.31%股份,许继电气为公司关联方。
7、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电工电气”),成立于2010年06月13日,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5区5号楼16层,法定代表人:赵启,注册资本:3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汽车新车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国电气装备持有山东电工电气100%股份,山东电工电气为公司关联方。
8、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电气输配电”),成立于2011年09月29日,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新扬公路28弄1号,法定代表人:邵建明,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输配电和控制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电力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取得资质后方可从事经营),输配电设备的进出口业务,输配电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和咨询,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燃料油(除危险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张国跃、徐光辉分别担任上海电气输配电董事长、董事,上海电气输配电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采购文件制定的规则确定;其他由双方参照同期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机器设备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公司向关联方承租房屋,参考同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