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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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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6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四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以二手船转让方式处置“新宁洋”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以二手船转让方式,在确定受让方尽职调查和资格确认条件形成挂牌方案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处置“新宁洋”轮。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中远海运能源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以及调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调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中远海运LNG与MOL合作投资建造卡塔尔能源二期6艘27.1万方Q-Max型LNG船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中远海运LNG”)参与投资卡塔尔能源二期项目方案,即上海中远海运LNG通过所属香港全资子公司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远海LNG”)收购日本株式会社商船三井(简称“MOL”)在利比里亚共和国(简称“利比里亚”)全资设立的6家单船公司各50%股份,参与投资建造6艘LNG船,具体包括:

1. 由远海LNG收购MOL在利比里亚设立的6家单船公司各50%股份,收购价格以经有权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为基准确定;

2. 6家单船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船厂”)建造6艘27.1万方Q-Max型LNG船舶(每家公司各1艘),6艘船舶总投资约人民币149.5亿元,其中,项目自有资金约人民币38.4亿元。

3. 由合资各方对6家单船公司合计增资约人民币38.4亿元,其中远海LNG按50%股比出资约人民币19.2亿元,用于6家单船公司支付船舶投资自有资金部分。

4.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上海中远海运LNG增资约人民币19.2亿元,再由上海中远海运LNG向所属远海LNG增资约人民币19.2亿元,后期由远海LNG向6家单船公司投资造船。各级增资按照船舶付款节点分批执行,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被增资单位注册资本,最终增资金额以项目实际资本金需求为准。

5. 6家单船公司已由MOL在利比里亚注册成立,6家单船公司将与卡塔尔能源签署项目租船合同,将承接卡塔尔能源与沪东船厂签署的6艘27.1万方Q-Max型LNG船舶建造合同。

本项目6艘LNG运输船舶主要服务于卡塔尔能源的长期运输需求。根据本集团内部测算及评估,本次参与投资6艘LNG运输船舶项目经济可行、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周期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签署2025-2027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申请的议案》《关于聘任汪树青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孙晓斌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四项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大会资料筹备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4-06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同意,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和《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远海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项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及其子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各自的关联人。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9:55。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7楼,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0;

联系电话:021-65967165、65968395;

邮件:ir.energy@coscoshipping.com。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