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5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7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0,454,545股,发行价格为17.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134,783.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需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届满后,由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中信证券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中信证券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承销及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与国泰君安签订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国泰君安指定王靓先生、张维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4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参会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构建管理有力、职能清晰、精简高效的组织架构体系,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同意公司相关组织机构的设立及调整。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同意将持续督导机构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国泰君安指定王靓先生、张维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50)。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