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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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7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2月9日上午10:00-11: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2024年12月9日,公司董事长周杰,独立董事胡书亚,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云泉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网络互动,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在本次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答,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一)公司海外业务如何?未来如何应对形势的变化?

回复:您好,公司是世界最大的金属钠生产企业,产品有一定的海外市场。PVC、氯酸钠、纯碱、糊树脂等产品有少量出口。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努力拓展海外市场,不断提升经济效益。感谢您的关注。

(二)请问公司与西安一九零八新能源科技公司在氢能源储存及钠产品的合作开展情况,已经取得哪些新的进展和技术上的突破?谢谢!

回复:您好,如有达到相关披露标准的具体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三)公司未来会增加分红次数吗?

回复:您好,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分红条款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资金情况及未来投资规划,考虑实施灵活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四)建议中盐股份吸收合并中盐化工整体上市,别单独上市了。一个市值管理总比两个的压力小,再说整体上市符合现时大势,分拆是逆潮流而动。盐刚需稳定,确保中盐下限,化工虽周期,却能决定中盐上限。且吸收合并时,仍可新增发行股份完成相关项目的融资。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三、其他说明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8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

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回购股份》等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不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资金不高于资金总额的50%,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资金不低于资金总额的5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5)。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函的承诺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2、该笔贷款的有效批准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

3、贷款期限:本次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4、贷款用途:贷款额度专项用于股票回购,申请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用于置换前期回购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积极推进公司股票回购方案。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 9,000 万元人民币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