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银汇理金穗优选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农银汇理金穗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农银汇理金穗优选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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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中“(六)临时报告”第26条的约定:“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若截至2024年12月19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3、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农银汇理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
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
比例结果的公告
农银汇理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4年12月6日结束募集。经统计,本基金募集规模已超过50亿元认购限额。根据《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农银汇理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暨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的有关约定,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2024年12月6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确认比例为27.024309%。
2024年12月6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2024年12月6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