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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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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115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区域门店拓展进度及实际经营需求等情况,为了保证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经公司综合沟通,审慎决策,公司决定调整“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11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11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500.00万元,债券简称“大参转债”,债券代码“113605”。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大参转债”(转债代码:113605)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全体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8:00 之前送达公司;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本人的,持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 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12月26日上午12:00止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DSL1999@dslyy.com,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大参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 相抵触。

6、根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陈先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

联系电话: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邮编:510000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 (个人 )作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个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2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姓名: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姓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号:

代表债券数(张):

说明: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

2、“债券持有人姓名”指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姓名”指接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的姓名;“代表债券数”指债券持有人持有或是授权债券持有人代理人的债券数;

3、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11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11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的投资规模及结项,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2,814.01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726.20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截止2024年11月28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6,589.96万元,包含利息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基于药品零售市场增速下滑及公司2024年1-11月份直营门店增速趋势放缓,已建成的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满足现阶段所需及匹配公司未来3-5年在江西地区的发展规划,适宜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

●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回售条款”之“附加回售条款”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大参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持有公司“大参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相关审议情况及可转债回售相关事宜请关注公司后续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5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325.47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139,174.53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26.52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号)。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的情况

1、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截至2024年11月28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原拟建设面积为40,835平方米,截至2024年11月28日,已建设面积为18,374.62平方米;

注2: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与节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利息收益等。

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主要作为公司在江西省的运营中心、面向公司内部提供仓储及物流配送等。

2、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延期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进行延期至2023年4月30日。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完成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原因

近期结合市场的分析,伴随着医药改革政策持续推行,医保个账改革及整体居民消费力下滑等因素影响,药品零售市场营收增速放缓,根据米内网1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中国实体药店零售规模(药品+非药)达4516亿元,同比下降1.3%。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数据整理,2024年前三季度行业平均新开直营门店比例为12.78%(按期末新开直营门店/期初直营门店总数的口径统计),较2023年度平均新开直营门店比例17.61%同比下滑了4.83%,而2024年前三季度行业平均闭店比例为3.84%(按期末闭店、搬迁合计数/期末直营门店总数的口径统计),较2023年度平均闭店比例2.72%增加了1.12%。同时,根据中康资讯11月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关闭的药店数量达9545家,前三季度关闭的药店总数为25114家,并且关闭药店数呈递增状态。整体上,2024年度的药品零售行业较2023年度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出清的趋势日益明显,公司分析后,预计未来行业发展增速面临较大挑战。

截止到2024年11月底,公司本年度新增直营门店(含自建及并购)合计数1301家,其中,1-6月份新增直营门店1081家,7-11月份新增直营门店220家,下半年明显较上半年开店增速放缓,同比2023年新增直营门店2132家明显减少。根据药品零售行业的特性,公司通过2024年下半年持续几个月的观察分析,结合近期的消费环境变化及市场趋势,预计2025年度的新开直营门店增速将放缓,并确定各地区仓储物流建设规模需调整及优化。

公司的物流仓储体系根据区域市场规模和门店拓展进度进行规划和建设,及时调整,匹配区域的门店物流需求。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在江西地区的区域扩张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结合未来3-5年公司在江西市场的门店及营收规模参考行业平均增速(15%-25%)进行预测的情况下,现已建成仓储面积完全满足公司在当地的业务发展需求。

截止目前,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已建成面积18,374.62平方米并陆续投入使用,主要用于仓储物流及办公楼、员工宿舍等配套办公,按测算能满足约20亿元销售额的物流配送及相关营运需求,已建成部分满足现阶段所需及匹配公司未来3-5年在江西省的发展规划。针对剩余募集资金,如延续原募投计划继续建设仓库,可能造成多余的仓库闲置及运力浪费,增加物业管理、设备维护等维护费用,进一步增加募集资金的额外支出。与此同时,在整个募投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公司秉持降本增效的经营理念,持续优化建筑设计,降低单位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提升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经过公司持续半年的市场观察,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区域门店拓展进度及实际经营需求等情况,为了保证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经综合沟通,审慎决策,公司决定调整“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亦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规模实际情况和需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相应的投资。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募投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589.96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8日账户余额,包含利息收益等,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实际金额以后续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该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便最大程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募投项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调整“南昌大参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大参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回售条款”之“附加回售条款”的规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待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大参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持有公司“大参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相关审议情况及可转债回售相关事宜请关注公司后续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