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4-048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8月23日及2024年9月27日,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后,特别表决权比例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辰先生持有的40,819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徐辰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具体股份转换的情况如下: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徐辰先生持有的40,819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徐辰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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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回购账户指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