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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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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上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多家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亿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和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对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维电子”)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山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佳维电子与建设银行中山分行在2024年8月25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为佳维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2、保证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佳维电子与建设银行中山分行在2024年8月25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5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86%,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