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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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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安选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相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

(3)本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基金份额为10,002,250.22份,认购费为1,000.00元。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确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pf.com.cn)或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基金销售机构的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

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11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基金销售机构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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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方案

自2024年12月11日起,基金销售机构经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后,可调整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投资者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和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如基金销售机构无相关业务规定的,投资者在基金销售机构对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起点遵循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业务包括普通申购业务、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及转换转入业务,赎回业务包括转换转出业务,但尚未开通或暂停上述业务的情形除外。

2、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在基金销售机构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pf.com.cn)或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咨询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