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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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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6人,董事池家武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2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牛璐、陈思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2024年12月9日询价申购情况,初步确定的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7.89元/股。

一、本次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一)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47.89元/股。

(二)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家数为10家,涵盖了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298.80万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1.78倍。

(三)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全额认购,初步确定受让方为8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股份总数为1,680,000股。

二、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及受让股数仅为初步结果,尚存在拟转让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险。询价转让的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