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99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提名杨楚峰先生、孙明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1、杨楚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孙明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102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1076968
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10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林建华先生、周光大先生、许剑琴女士、林天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女士、李伯耿先生、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1、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公司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楚峰先生、孙明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同意选举周环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周环清先生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三)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林建华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4年在浙江临安化肥厂(国营)先后任技术员、技术科长、副厂长;1994年至1998年任杭州永丰塑料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至2003年任临安天目高分子材料厂副厂长;2003年至2011年7月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
周光大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周光大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TC82 WG2、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电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许剑琴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任浙江万马集团天屹通信线缆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许剑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林天翼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2014年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管理专员;2014年至今先后分管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光伏材料销售。林天翼先生现分管公司光伏材料销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刘梅娟女士: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1995年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担任会计学科负责人。刘梅娟女士现任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伯耿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1995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化工学会常务理事兼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长等职务。
杨志坚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律师资格证书。1996年7月至1998年4月担任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1998年4月至2012年8月担任浙江证监局处长;2012年9月至今先后在浙江九仁资本管理公司、浙江浙大联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联创新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从事证券投资、股权投资。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杨楚峰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3年3月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2013年4月至2019年3月担任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总监。杨楚峰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新材料总监。
孙明冬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20年3月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助理、外贸主管、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2020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监。孙明冬女士现任公司监事兼供应链中心总监。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介:
周环清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7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技术服务、质量技术部技术服务、销售部技术服务主管、物流部副经理、采购部经理。周环清先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采购部经理。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100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0日,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8.00元/股),已触发“福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公开发行了3,0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30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30%、第三年0.4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11月2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5.0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5月26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46.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4年6月24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32.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福22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28.00元/股),已触发“福22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调整、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2024年12月11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如“福22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98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10日,“福22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件,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不向下修正“福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林建华先生、周光大先生、许剑琴女士、林天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1、林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周光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许剑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林天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梅娟女士、李伯耿先生、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1、刘梅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李伯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杨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公司〈ESG工作小组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ESG工作小组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