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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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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10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将公司一般户(账号:12187001040048046)转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协助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上述事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 1份采购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180.00万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61.50万元(剔除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类合同合计7,971.65万元,采购商品类合同合计180.00万元,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4,921.32万元,接受服务类合同合计581.47万元,上述合同类别金额共计13,654.44万元(剔除已经公司股东大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以上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12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二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6)。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10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将公司一般户(账号:12187001040048046)转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授权管理层协助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上述事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交易定价公允,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10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采购合同,向中电信量子集团采购量子计算教学应用平台软件系统,合同金额预计为180.00万元。

●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61.5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类合同合计7,971.65万元,采购商品类合同合计180.00万元,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4,921.32万元,接受服务类合同合计581.47万元,上述合同类别金额共计13,654.44万元(剔除公司已披露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采购合同,向其采购量子计算教学应用平台软件系统,合同金额预计为180.00万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61.5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类合同合计7,971.65万元,采购商品类合同合计180.00万元,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4,921.32万元,接受服务类合同合计581.47万元,上述合同类别金额共计13,654.44万元(剔除公司已披露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以上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已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品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H2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普宣传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根据公司前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相关约定,该协议中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全部达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15.1条的相关要求,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中电信量子集团一致行动人,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采购合同,向其采购量子计算教学应用平台软件系统,合同金额预计为180.00万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金额累计为361.50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类合同合计7,971.65万元,采购商品类合同合计180.00万元,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4,921.32万元,接受服务类合同合计581.47万元,上述合同类别金额共计13,654.44万元(剔除公司已披露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量子计算教学应用平台软件系统

(3)支付方式:甲方预付50%,验收合格30天支付50%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集团是中国电信集团控制的子公司,致力于推动量子产业全国规模推广,打造面向国际科技竞争的创新基础平台。中电信量子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经营事项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3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10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彭承志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 777 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2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94

电话:0551-66185117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