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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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烟台市关于“打造千亿级医药健康产业、建设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的规划,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计划着力推动烟台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将拨付人民币3亿元政府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在烟台进行核医药上下游产业整合、技术引进、产业投资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诚核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核医疗”)分别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7月18日、2022年12月13日和2024年11月4日收到烟台市牟平区财政局拨付的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1亿元、9,0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2022年7月19日、2022年12月15日和2024年11月6日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下属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48、2022-085、2024-069))
近日,东诚核医疗收到烟台市牟平区财政局拨付的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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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政府补助3,000万元系以现金方式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持续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63%,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30%。截至本公告日,上述3,000万元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一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补助的类型,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引进、企业搬迁等相关补助款项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研发补助的相关补助款项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引进、企业搬迁等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用于研发补助等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的补助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引进、企业搬迁等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用于研发补助的相关补助款项预计将增加公司研发投入当年的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政府补助收款凭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