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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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注2:上述余姚三升电器有限公司统计范围包括余姚市三升电器有限公司和其下属孙公司CONG TY TNHH JUNXIN VIET NAM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余姚三升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升电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39467864H
法定代表人:孙小君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三溪村凤溪路8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孙小君持有三升电器99%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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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升电器系因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跃旦先生已故配偶之弟孙小君控制而存在关联关系。
三升电器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余姚荣宇电器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宇电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BMJT1T37
法定代表人:郑惠江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高畈路20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器辅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郑惠江持有荣宇电器9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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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宇电器系因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跃旦先生配偶之表亲郑惠江控制而存在关联关系。
荣宇电器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3、深圳市羲和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未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7N46H
法定代表人:王成武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205.049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社区47区旭生大厦A栋60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风机、风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工具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动机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王成武持有羲和未来53.63%股权,公司持有羲和未来15.00%股权,深圳市能未来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羲和未来12.89%股权,深圳市源未来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羲和未来11.48%股权,K2 Partners IV Limited持有羲和未来7.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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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羲和未来系因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昂良先生于2022年12月6日至2024年8月14日担任其董事而存在关联关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陈昂良辞任羲和未来的董事后12个月内,羲和未来仍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2024年8月14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公司与羲和未来的交易仍视为关联交易,2025年8月14日开始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羲和未来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有效期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开进口信用证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开展融资活动。授信申请和融资业务的办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总监彭海云女士办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投资范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可能存在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四)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且可能存在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针对上述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李明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李明明先生作为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明明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7月至2013年5月,任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文员;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任余姚市泗门镇天音琴行音乐老师;2014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员;2020年1月至今,任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
李明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