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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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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98 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7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控”)拟以协议方式分别受让其一致行动人Metal Link Limited(简称“Metal Link”)持有的本行全部285,186,000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53%)和Fortune Class Investments Limited(简称“Fortune Class”)持有的本行全部10,313,000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02%)(合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本行股份,不会导致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股份数量和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行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本行已发行股份的50%,本次权益变动并不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之情形,中信金控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行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信金控通知,中信金控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与其一致行动人Metal Link和Fortune Class签署了《Metal Link Limited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Metal Link)”)和《Fortune Class Investments Limited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Fortune Class)”)。中信金控拟以协议方式分别受让Metal Link持有的本行全部285,186,000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53%)和Fortune Class持有的本行全部10,313,000股H股股份(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0.02%)。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中信金控持有本行股份35,732,894,412股(其中A股股份33,264,829,933股,H股股份2,468,064,479股),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65.87%;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股份36,610,129,412股(除中信金控外,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81,736,000股、Metal Link持有本行股份285,186,000股、Fortune Class持有本行股份10,313,000股),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67.48%。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注: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为截至2024年12月12日数据,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股份比例因四舍五入原因与上图中各直接持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出入。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将持有本行股份36,028,393,412股(其中A股股份33,264,829,933股,H股股份2,763,563,479股),占目前本行总股本的66.41%;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股份总数和持股比例将保持不变,Metal Link、Fortune Class将不再持有本行股份,不再与中信金控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本行H股股份,不会导致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股份总数和合计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中信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行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本行已发行股份的50%,本次权益变动并不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之情形,中信金控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股份转让协议》(Metal Link)及《股份转让协议》(Fortune Class)满足约定的条件生效并在相应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相应股份过户手续。

本行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