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2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拟改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天运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5,415.4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4,357.35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4,563.1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0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956.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934.5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含本公司),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中证天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为准。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天运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拟改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天运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天运对此无异议。中天运、中证天通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天运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中证天通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2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青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刘晓杰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24年12月27日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 6371119 传真:0535- 6371119
联系人:刘晓杰 李季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5
2、投票简称为:东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项提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4年12月2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824,595,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1,229,785.25元。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是按照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4,595,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2月9日至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
咨询联系人:刘晓杰、李季
咨询电话:0535-6371119
传真电话:0535-6371119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