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8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经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10:00在北京西城区瑞得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进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2点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8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8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财富大厦18楼18G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第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瑞德大厦12楼哈工智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0181838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瑞德大厦12楼哈工智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如提案名称表,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如提案名称表,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9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经各位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监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11:00在北京公司办公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新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严新涛先生于近日辞职,为确保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刘明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1)。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9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主席严新涛先生于近日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明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明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刘明女士简历
刘明,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在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任出纳、税务会计、项目核算经理、财务部经理等。现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刘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9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近期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因相关诉讼冻结的部分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以下是银行账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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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公司银行账户新增冻结的原因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系上海桓振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上海桓振实业有限公司与哈工智能上海分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我耀”)上海分公司、哈工智能、海宁我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我司相应银行账户。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被冻结资金共 16,666,034.0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3%,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均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正常周转使用,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共冻结16,176,579.6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8%。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正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协商,以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
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2日、2024年2月6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3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9日等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关于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7)、《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8)、《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3)。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事项的进展,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