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10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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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合计5,000-10,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1.69元/股(含)。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后3年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11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获得回购股份专项贷款支持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11月27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专户开户后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86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0.08%,成交价格为27.00-27.36元/股,使用回购资金348.95万元。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11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截止本公告日,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66,0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3%。其中累计质押股份30,393,509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8.35%,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
● 2、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572,95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7%。其中累计质押股份16,575,210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76.83%,占公司总股本的10.58%。
● 3、本次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质押展期的股份3,767,210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17.4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本次展期质押后,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本人以及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比例均不变。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的通知,蓝波先生将其于2024年12月13日质押到期的公司股份办理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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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在上述质押期间,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在本次股份质押期间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质押股数增至上述股份数。
2.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的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生补充质押后,蓝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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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波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②2024年6月、7月,公司完成2023度权益分派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权益分派导致蓝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及质押股数同比例增加,授予登记后持股比例及质押比例同比例下降。
二、其他说明
上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上述质押展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稳定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4-108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方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佳便利”)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之佳便利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72.55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之佳便利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合同项下所保证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2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便利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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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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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支持门店拓展等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0,607.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2.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