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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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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4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5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号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2,7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35,699.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674.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减“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的投资金额,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部分结项情况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含募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530.59万元)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同意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使用,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时确认的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2,845.64万元作为调增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4年12月12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7,545.64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2,628.3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物资采购进行工程建设,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公司将前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含募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530.59万元)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投资总额调增所致。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等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5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与投资者获得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已经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稳中求进,聚焦主业提质增效

公司是一家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服务商,业务包括CNG(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以及城市集中供热业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0,308.10万元,同比增长13.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739.78万元,同比增长4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13.99万元,同比增长41.76%。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92,145.81万元,负债总额为115,185.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64,920.13万元。

2024年公司按照“保存量、争增量、降成本”的思路,持续巩固与既有主力资源方合作,确保存量资源不丢失,积极加强其他资源方合作,争取新的合同增量,努力拓宽气源渠道,同时充分发挥输配管道优势,加强与各资源方沟通协调,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灵活的经营策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增强市场开拓政策的有效性,实现老用户“保得住”、新用户“新提升”,抢抓政策机遇,充分研究、对接政府环保政策、安全管理政策,着力推动“煤改气”实施,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公司积极拓宽增值服务,丰富营销品类,在扎实做好波纹管等安保增值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新业务品类,更好提高增值业务利润贡献水平。

2024年以来中国宏观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带动能源消费向绿色、低碳转型,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步伐加速,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天然气消费保持中高速增长。公司将聚焦“燃气+集中供热”双主业,精耕细作燃气主业基本盘,加快发展集中供热,高度重视安全运营管理,全方位抓好优质服务, 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持续夯实高质量发展底蕴。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分配利润。公司承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提出了随着公司发展阶段的成熟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自公司2018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持续稳定现金分红。截止2023年度,公司已连续6年持续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6.96亿元,年均分红率达85.37%。

2024年,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评价,继续秉承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的发展理念,结合战略规划和运营实际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所处行业特点、股东投资回报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重视投资者沟通,多渠道传递投资价值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与投资者沟通的良好机制,不断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的桥梁,其方式包括与股东和潜在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及时且透明地向股东、投资者、分析师和公众进行信息披露并及时处理其需求。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助于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增强股东信心,吸引潜在投资者,提升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努力构建健康、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与融资规模。具体来说,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活动拉近了与投资者之间的距离,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规划。开展投资者接待日、线下来访等活动让广大投资者对公司项目有着更加直观的认识和深入的了解,从而增加股东对于公司的认同感,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信与合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日常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邮箱以及电话问询中投资者提出的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问题,便于投资者随时了解公司动态,积极利用投关媒体新兴平台,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拓展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渠道,提高沟通交流效率,扩大公司影响力。

2024年,公司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工作,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通过对市场动态和投资者需求的密切关注,投资者沟通方式的不断创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未来,公司还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的水平和效率。公司深入研究和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将继续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透明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重要公告和定期报告,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平等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社会责任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参加专项培训,定期学习最新法规和监管案例,进一步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提升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多维度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公司将继续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措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自2021年以来已经连续3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在公司治理、安全生产、市场服务、生态环境、员工发展及社会公益等方面的履责情况。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社会、治理三方面因素,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创造与利益相关方的共享价值。2024年,公司将围绕重点工作领域,积极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上奋勇争先。

六、其他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其中涉及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5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2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100

(二)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00-14:00点,下午15:30-19:30点。

(三) 登记办法: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联系人:周静

(七) 联系电话:0994-2266135 传真:0994-226621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49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环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