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肖立新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65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肖立新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肖立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落实国企改革精神和分工调整原因,肖立新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肖立新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仍在公司任职。
肖立新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肖立新先生在任职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6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3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简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3、关于申请办理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40,000万元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办理额度为40,000万元的新增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年。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
简超先生个人简历
简超,1982年8月生,本科学历、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三部项目经理,湖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部长,湖南发展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湖南湘益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湖南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鼎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科技挂职)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6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4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监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1)推选欧阳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该预案。
本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
欧阳静女士个人简历
欧阳静,1975年1月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师,现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任湖南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组长,湖南省联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委员、纪检组长,湖南省天心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纪检组长,湖南省现代冷链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组长。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6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年产 18 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结项募投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安排:将节余募集资金4,13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将 “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3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8号)核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4,812,79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579,366.8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0,456.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7,648,909.8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5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6000头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27,314.48万元,变更为用于“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
[注2]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贷款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额,系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以及后续安排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9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及优化,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及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年产 18 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4,131.18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次将“年产 18 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同意将“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 24 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汉寿高新区年产24万吨饲料厂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新五丰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4-06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9点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4日刊登/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 传真:0731-84449596(四)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