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92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路1号三房巷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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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896,507,88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数量为29,760,00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66,747,88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卞惠良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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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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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史芸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93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三房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3日,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三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三房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自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如再次触发“三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3月1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三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三房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0,000万元,期限6年,“三房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为“三房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三房转债”自2023年7月1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17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调整为3.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转股价格触发修正条件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三房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三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三房转债”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三房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三房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3个月内(即自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如再次触发“三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3月14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三房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三房转债”转股价格。
“三房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9年1月5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