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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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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0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中恒中药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中药材”),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中恒中药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999,852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中恒中药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999,704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保中恒中药材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中恒中药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1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中恒中药材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申请的借款9,999,852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9日召开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4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50.00亿元(含50.0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2)。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中恒中药材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12月的财务数据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公司为中恒中药材9,999,852元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中恒中药材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中恒中药材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4,818.77万元(包含为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3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提供担保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0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经营管理需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将于2024年12月16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号码,原投资者热线电话号码不再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办公地址、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0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加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

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参加了由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联采办”)组织开展的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根据联采办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莱美药业产品尼莫地平注射液拟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注:该产品的拟中选价格、拟中选数量及拟供应省区均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二、本次拟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莱美药业上述拟中选产品尼莫地平注射液于2024年10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93)。截至目前该产品尚未开展销售。

本次集中采购是联采办组织的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莱美药业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将有利于促进该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提升品牌影响力,对莱美药业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莱美药业已与联采办签订《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主供地区备忘录》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供地区备忘录》,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