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6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12月9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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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下同)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12月9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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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6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
取得任职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奉玮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由于奉玮先生暂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在其正式履职前,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近日,奉玮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奉玮先生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电话:0571-89710492;
传真:0571-89986895;
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6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中电海康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上述增持计划的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持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其自筹资金,增持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中电海康集团符合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公司于近日收到中电海康集团通知,中电海康集团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将为中电海康集团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海康威视股份,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中电海康集团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6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五个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系统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海视新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海视新安”)、墨玉海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玉海视电子”)、皮山海视永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山海视永安”)、于田海视美阗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田海视美阗”)、洛浦海视鼎鑫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浦海视鼎鑫”)终止与当地政府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海康系统公司通过项目公开招投标程序,中标了乌鲁木齐高新区、墨玉县、皮山县、于田县和洛浦县的平安城市PPP项目,项目建设期1年,维护期10-20年不等。根据合同约定,海康系统公司与当地城投公司合资设立了项目公司乌鲁木齐海视新安、墨玉海视电子、皮山海视永安、于田海视美阗、洛浦海视鼎鑫(以下合称“项目公司”),五家项目公司分别负责前述PPP项目的实施、维护等管理工作。上述PPP项目已于2018年完成实施,并进入维护期。
现依据合同约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上述五份PPP项目合同已于近期终止。终止相关PPP项目合同后,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开展其存量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但不再开展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二、终止项目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上述项目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