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朋先生、周靖哲先生、任朋军先生,独立董事刘洪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陈帅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一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兴装备”)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577,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33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1日出具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截至2024年12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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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3年5月16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江保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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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具体为: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和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变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展,为进一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变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截至2024年12月9日,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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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包括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两部分,分别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承办实施。2023年,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能够满足公司科研产品的生产试制及实验的需要。
截至目前,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的厂房及实验楼主体已建设完成,主要生产设备预计在2024年年底前到场,将陆续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部分生产区域的装修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将在2025年1月底前完成)。公司拟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的后续支出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截至2024年12月9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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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预计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系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应支付的工程建设款及设备款。前述款项公司将在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毕。
注4: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2,738.61万元,其中86.93万元为暂估理财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到账为准。
注5: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金额,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首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规划,公司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了变更,除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外,增加由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公司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通过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布局,提高项目建筑空间利用效率,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同时,公司结合行业需求及市场因素影响,在保证不影响项目投产的情况下,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线作业流程,提高设备利用率,对原计划采购的部分设备进行了压缩,有效降低设备购置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因此,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较前期预计投入金额得以减少。
其次,截至目前,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剩余合计7,100余万元,公司将在该项目结项后,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投资计划以自有资金分批投入。
再次,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最后,公司严格履行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合同义务,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经测算,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应支付的工程建设款及设备款合计909.46万元。根据前期合同,上述款项仍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在2024年12月30日前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尾款(含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厂房及实验楼主体建设完成时尚未完全支付,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7,207.00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该项目的后续支出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依规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兴装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长江保荐对新兴装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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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一62804370
传 真:010一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 系 人:马芹、戴萌昕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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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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