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8版)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8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洲药业”)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花晓慧女士、独立董事俞飚先生的辞职报告。花晓慧女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俞飚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花晓慧女士、俞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花晓慧女士、俞飚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花晓慧女士、俞飚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花晓慧女士、俞飚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LI YUANQIANG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立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立荣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其为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同意补选杨立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LI YUANQIANG:男,196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博士。曾任日本三得利生物有机化学研究所博士研究员、加拿大APOTEX制药公司高级研究员、研发经理、尚华医药服务集团资深总监、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技术总监等职,现担任公司副总裁。
杨立荣: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浙江大学生物化工专业毕业,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现任浙江大学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工业生物催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合成生物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浙江省农药创新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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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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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王贝贝、周星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传真:0576-88706788
邮箱:603456@jiuzhoupharma.com
(三)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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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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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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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4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孙蒙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与内部投资结构暨延期的议案》;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及财务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及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