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金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3日,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已届满,1名激励对象放弃该次归属,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3,520股由公司予以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事项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关联董事CHUN-LIN CHEN、蔡金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5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易八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9)。
(四)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五)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归属股票数量为7.9548万股。
(八)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归属股票数量为0.3523万股。
(九)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10.0405万股。
(十一)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归属股票数量为15.9341万股。
(十三)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3日,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已届满,1名激励对象放弃该次归属,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3520万股予以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352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事项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理(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