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5版)
(三)高争物业
1.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及周转房物业管理。
物业类型:办公区、生活区物业。
坐落位置: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物业面积:16,668平方米
2.主要委托管理事项
客户服务:为高争民爆科研楼场地提供保洁服务、收发快递、邮件、会议服务等;
秩序维护:提供公共区域的日常保安巡逻、车辆指挥停放管理、消防及监控管理工作;物业服务区内的绿化养护,物业服务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以及维护;
工程维修:负责公共区域内所有灯具、开关、插座以及排水等的零星修缮(不含整体亮化工程)。
电梯的维护保养:高争物业经公司同意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争民爆科研楼及职工周转房内电梯的维修保养业务转包给具有特种设备专业资质的维保单位,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同时必须继续履行日常运行保养及安全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巡视及外包单位的管理;
代收高争民爆的水电费,建立收费台账,每月20日前向高争民爆提供收支报表及代收款事项;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四)天惠人力
天惠人力根据高争民爆控股子公司生产工作需要,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完成所需岗位的生产任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有关交易均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藏建管理
藏建管理为公司提供办公用品采购、餐饮管理、工装制作等服务,服务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正式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二)藏建投资
公司将办公楼部门办公室出租给藏建投资,租赁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三)高争物业
高争物业给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天惠人力
高争爆破拟与天惠人力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天惠人力根据高争爆破用工要求,向高争爆破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从事相关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预计2000万元。
1.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自派驻之日起,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由此相关的社会保险等由天惠人力支付);
(2)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费用,自派驻之日起,由天惠人力负责缴纳天惠人力劳务派遣人员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其缴纳的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费用在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的服务费中扣除;
(3)劳务管理服务费用;
2.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依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中规定的标准确定。
(2)劳务派遣人员自派驻高争爆破之日起,由天惠人力负责缴纳天惠人力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的工作,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的服务费中扣除。
(3)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标准:
试用期满3个月后,由劳务人员本人申请对其工作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所从事的岗位给予调薪,不通过的人员退回天惠人力。
(4)劳务派遣职工执行派遣服务费用=应发工资总额+管理费,应发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基础奖金+考核奖金(绩效),其中基础工资及基础奖金根据出勤情况进行发放,同时,将应发工资总额的20%作为考核奖金,采取月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发放。
(5)应发工资总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费含相关社保及天惠人力管理服务费用,考核鉴定由高争爆破组织进行,并提供给天惠人力复印件,作为备案。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以双方确认的《用人申请》花名册中的人数为准。
(6)以上劳务派遣人员所在项目免费提供就餐的,从派遣服务费用中扣除伙食费500元,由所在项目出示相关情况说明。
3.结算时间和方式:
高争爆破应在用工当月 28 日前(若遇节假日,可往后顺延7个工作日)将前月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转入天惠人力指定的银行账户。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应由天惠人力在每月 30 日前发放,发放后,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表(附劳务派遣人员签字及手印)送到高争爆破财务留存。
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相关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后,并同时提供各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向高争爆破提供名目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增值税发票。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原则,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金额合计为756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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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高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5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76.5139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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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711020729100079616,用于公司增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11月17日销户处理。
注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881219455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6月8日销户处理。
注3: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400001000008800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8月5日销户处理。
注4: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58000429100011139,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2年1月18日销户处理。
注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4050101363600001163,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2年1月13日销户。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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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目前余额”指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利用招投标等措施,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进行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76.5139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监管要求,“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议案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之间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致同意将“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并同意提交此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的相关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