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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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看待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明年将怎样做好房地产工作?
答: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为化解房地产风险做了大量工作,政策效应已在加快显现。在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部署后,各部门狠抓存量政策落实和增量政策出台,地方政府积极行动,社会信心得到有效提振,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止跌回稳的积极势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房地产工作作了部署,强调要稳住楼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我们认为,需要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着力释放需求。我国新型城镇化仍在持续推进,城市存量优化调整也有广阔空间,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形成新期待。要着力打通卡点堵点,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对条件比较成熟、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项目要尽快推进。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落实好已出台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举措,切实降低购房成本。
二是着力改善供给。对商品房建设要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要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中央已经明确可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收购存量商品房,要抓紧完善可操作的办法。收购存量商品房,要在收购主体、收购价格和住房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要多措并举盘活商办用房。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
三是着力推动转型。要扎实有序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发展模式弊端、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要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行业转型发展,健全住房、土地、金融、财税等基础性制度,对于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有直接带动作用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要尽快落地。
总的看,我国房地产问题是在前进中、转型中遇到的问题,随着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并持续发力,市场会进一步回稳,行业会加快回暖,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将加快构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也将逐步实现。
问:明年如何处理好地方政府发展和化债的关系?
答:合理举借政府债务用于公共支出特别是资本性支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通行做法,有利于用好社会储蓄、扩大国内需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发展。目前,我国政府负债率在70%左右,在国际上总体属于较低水平。我国政府债务以内债为主,大部分形成了有效资产,还有很多其他资产和资源可以盘活,政府债务风险总体是可控的。
近年来,党中央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部署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特别是近期新出台了较大规模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关政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正在得到有效缓解和管控。落实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将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债券包括地方专项债规模,扩大投向领域和使用范围,将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地方政府资金来源。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利率。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和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这将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供制度性支撑。
三是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化债举措,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包括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科学分类、精准置换,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同时,要加快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决不能在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增加新的违规债务。
通过上述举措,将使政府债务与经济发展、政府财力逐步匹配,形成化债和发展的良性循环,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