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52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23号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刘季善先生主持。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
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4、5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郭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53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刘季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季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会议选举出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季善、宿献荣、戴永恒,其中刘季善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韩跃、耿林、刘季善,其中韩跃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宿献荣、耿林、刘季善,其中宿献荣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跃、耿林、房吉国,其中耿林为主任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聘请戴永恒先生、房吉国先生、袁军先生、王洪飞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3年,具体聘请情况如下:
(1)聘请戴永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请房吉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请袁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请王洪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房吉国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聘任房吉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崔洪涛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文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54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公司监事崔学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崔学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55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刘季善。
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刘季善、戴永恒、房吉国以及独立董事韩跃、宿献荣、耿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季善、宿献荣、戴永恒,其中刘季善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韩跃、耿林、刘季善,其中韩跃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宿献荣、耿林、刘季善,其中宿献荣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跃、耿林、房吉国,其中耿林为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韩跃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崔学英。
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崔学英、于文华及职工代表监事殷霄。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殷霄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戴永恒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洪飞、袁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房吉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高级管理人员王洪飞、袁军的简历详见附件,高级管理人员戴永恒、房吉国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四、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崔洪涛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陈文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秘书房吉国和证券事务代表陈文超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符合相关任职要求。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简历
王洪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2017年12月至2021年12月,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苏州新真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袁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宁波索宝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宁波索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宁波东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2月至今,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崔洪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具备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5年3月至2018年12月,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陈文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11年4月至2020年7月,东营市垦利区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20年8月至今,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