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4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现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邹勇坚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组1为累积投票议案,各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北杨、张茗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